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2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或“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
三、推选名额
(一)各学院可以推荐最多1名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候选人。
(二)请于2021年6月1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选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此次推选活动,认真比选,优中选优。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进行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材料报送请联系:李俊立,62768190。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1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21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重庆工商大学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