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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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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7日 15:57 何小江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

2.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部门和区县党委、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自觉弘扬教育家精神,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本次推选出的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符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条件的,择优推选参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材料无须另报)。

(三)已获得“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重庆市教育育人楷模。

(四)符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是指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党中央或国务院或国家部委或中共重庆市委或重庆市政府颁发的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或由重庆市人社局和重庆市教委联合颁发的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称号,不包括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教学名师等单项奖励。

三、推选名额

各单位可以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候选人各1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四、推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此次推选活动,做到优中选优。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报送,宁缺毋滥。

(二)推选出来的候选人要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推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2:00。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2303996

附件:

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4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24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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